骟马是什么意思呢?原来马也要经历这些惨绝人寰的过程。在蒙古民族在千百年游牧生活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养马方法。马生下来一到二年之间在草地上进行精心骑乘训练,使其饱食青草,膘满体壮。长出四齿即去势。蒙古语称去势之马为“阿塔思”,汉语叫骟马或阉马。阉割也称“去势”,指出于非医疗目的破坏人或动物的生殖器官,使其丧失生殖功能。对于动物而言,阉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圈养和育肥,其破坏的是生殖器官主要是性腺,即睾丸或卵巢。这样早去势的马矫健勇壮,而且有力柔顺,能耐寒冷气候。去势后的马经过二到三年在草地放牧后,再次骑乘,并像最初骑乘训练那样再次教练。用这种养马法,马奔跑很远路也只出很少汗,任何远征都耐得住。行进中络不喂草饮水。因为劳累紧张中饮食,马摄入的东西不仅不能变成血肉,反而要生病。牧马中最强壮、最优良者留为种马而不去势,蒙汉混合话称种马为“移刺马”。移刺马外,大部分牡马都去势、病弱者很少。而且,马特别惧怕铁鞭。若牧人发现无视秩序争先喝水的马,就挥动恢鞭,立即制止。故即使在饮水时,马群也是整齐撑列,顺序喝完水高去。这样周到的饲养管理,就是蒙古人养马法比其他民族的养马法卓越之处。
马(mǎ),草食性动物。在4000年前被人类驯服。普氏野马(Przewalski's horse)(66个染色体),家马(64个染色体)可以杂交有可育的后代,马在古代曾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全世界马的品种约有200多个。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动力机械的发明和广泛应用,马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小。马匹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饲养量大为减少。但在有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马仍以役用为主,并是役力的重要来源。马的主食是草,分布于欧亚大陆、非洲和南北美洲。还有一点就是,马的嗅觉是很发达的,是信息感知能力非常强的器官,马听觉发达的主要特征就是马耳对声音有着非常敏锐的反应程度。马对音响及音调的感受能力超过人。马能辨别1,000次和1,025次振动波,亦即1/8音符左右。因此,马在夜间能清楚地辨别夜路和夜出的动物。夜间骑乘马时马常常打“响鼻”,表示它先发现了夜游的动物或异物,用“响鼻”预以警示。这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很容易接收外来的各样信息,并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发达的嗅觉与灵敏的听觉以及快速而敏捷的动作完美结合,是千万年来马进化成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