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经群众举报,湘潭县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人员在河口镇十字路口查处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现场查获斑鸠19只。
执法人员赶到时,男子正在兜售斑鸠,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男子的违法行为,现场查获斑鸠19只,对当事人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经查,当事人朱某系湖北人,从株洲售进斑鸠,带到我县贩卖,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通过批评教育,朱某认识到其行为的性质,自愿与执法人员一起在河口镇林场放生所售斑鸠。
据了解,湘潭县林业局采用警务合作、联合办案等形式,通过巡查、暗访,对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集贸市场、餐馆等重点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全面加强市场和相关行业的管理整治,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高压态势,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